为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,切实减少遛犬不牵绳、恶犬伤人、犬吠扰民、随地排泄粪便等问题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规定,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倡议:
一、合法养犬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。外出遛狗时,按规定携带犬证,由成人牵好狗绳,避免犬只伤人、走失、打斗等意外发生;不携犬进入医院、商场、餐馆等公共场所;不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交车、有轨电车。
二、卫生养犬。携犬出户,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共草地花圃;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,携犬人应当及时清除,并妥善处置,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。
三、文明养犬。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不能放任、驱使犬只恐吓、攻击他人;影响他人休息的,饲养人、管理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。
四、安全养犬。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,及时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、注射疫苗,领取免疫证。遇到老人、小孩和孕妇等特殊人群,请主动避让,确保他们的安全。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情况,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、采取免疫措施。
爱犬护犬是您的权利,依法文明养犬是您的责任和义务。希望养犬的您积极响应倡议,增强法律意识,规范养犬行为,带头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,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,携手共建安全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