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子涉嫌犯罪女友竟帮其逃匿……
时间:2024-03-14 07:09来源:未知 作者:未知 点击:

  被告人于某与另案犯刘某系一对情侣。2017年,刘某告知于某,自己涉嫌刑事犯罪,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他,没有地方可以去,希望于某可以收留他。于某将刘某领到自己的二姨家居住以躲避抓捕。为方便联系,于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手机卡给刘某,并为其提供现金1000元帮其继续逃匿。

  2018年,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。刘某交代了在自己逃跑期间,于某为其逃避公安抓捕提供帮助的事实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,并于2020年将于某抓获归案。

  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于某明知刘某是嫌疑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、财物,帮助其逃匿,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,应依法惩处;于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坦白,依法可从轻处罚,且自愿认罪认罚,可依法从宽处理。

  法官提醒:为已经犯罪的人提供庇护,是害人害己、不负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,应该积极说服犯罪人及时投案自首,争取获得从轻、减轻处罚的机会,这才是对其最有效的帮助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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