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在资阳合法稳定就业(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),并已在公安机关进行实有人口登记的本市农村居民和市外居民,均可在资阳城镇申请登记落户。其中,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在住所地登记落户;无合法稳定住所,工作单位有集体户的,可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落户;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,可在工作所在辖区的城镇公共集体户落户。
二是凡在资阳城区或建制镇租赁房屋居住,并已在公安机关进行实有人口登记的本市农村居民和市外居民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及其他同户人员可申请随迁。以租赁的公租房为居住地申请落户的,可将户口落在公租房地址或公租房所在的城镇公共集体户;以租赁的自有房屋为居住地申请落户的,可在居住地城镇公共集体户落户。
三是凡在资阳大中专、职业技术院校就读的本市农村学生和市外学生,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,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。
四是其他在资阳城镇长期居住的本市农村居民和市外居民,有意愿落户资阳城镇的,可凭居住证申请落户在居住地的城镇公共集体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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