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2日申城阴雨绵绵,早上8点40分左右,在嘉定区绿苑路、曹安公路路口,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由东向南,突然
民警:人家是东西方向绿灯正常直行,你转弯是闯红灯,视频里一清二楚,闯红灯肯定全责。你如果按照中心线外侧转弯,别人还可能注意到你,你这样直接过来,司机没有反应时间的。
闯红灯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中较为严重的一种,在司机的盲区内突然横穿造成事故,按照道交法第76条规定,判定骑车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无独有偶,4月18日早高峰时段,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通过路口时,不仅骑上了机动车道,还从车流中鬼探头式地突然窜出,与正常左转的机动车发生碰撞,骑车人肋部受伤。
民警:突然从排队轿车中间窜出来,谁能看得见?责任是你的,全责。因为你的过失造成的事故,要赔偿轿车司机车损的。
正当民警指出骑车人的违法行为,表示要扣车并赔偿机动车车损的时候,有围观者却反而建议让机动车司机认责,走保险理赔,这一言论被民警当场驳斥。
民警:机动车有保险。保险啥意思?让人家司机出险是吗?他(骑车人)全责,他的过失。自己修自己的车,还得给别人修车。这就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、不按交通规则来,造成的事故。
随着交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,谁弱谁有理的思维正被逐步纠正,违法行为必须是谁错谁担责,这也是执法理念的进步。唯有依法追责、公平定责,才能为所有人筑牢生命安全的防线。
每一名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违法者需自担风险与代价。我们不应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寄托于他人,严守法律红线,安全出行。民警也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执法,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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