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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罗湖口岸通关时间到底是个什么梗?

发布时间:2023-04-18| 来源:未知 | 浏览量:

  在网络、酒吧结识需要代理诉讼的3名被害人后,男子唐周纯在无资质的情况下,谎称自己是律师,巧立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等名目,诈骗近40000元。2023年2月27日,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唐周纯提起公诉。

  2021年12月13日,男子小李匆匆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公安局报案,称当年9月,经朋友小斌介绍,他委托一名叫唐周纯的律师代理诉讼自己的一起民事案件。唐周纯以律师费、诉讼费等各种名目,要求他通过微信转账22000余元,其间也一直声称法院正在处理案件中,近期甚至告诉他胜诉了,法院即将执行,并给他一张电子版“判决书”。但小李迟迟未等到音讯向法院询问时,却获知从未有过这起案件,他这才前来报警。

  警方顺藤摸瓜,竟发现小李的朋友小斌也委托了这名“唐律师”打官司,并已支付近9000元。而另外还有一名小天也已委托唐律师并支付人民币近5000元。

  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,承办检察官将这名唐律师传讯到案,发现竟是一个1995年的年轻人,唐周纯很快交代了真相。

  原来唐周纯是专科毕业,平时对法律知识有点兴趣,自学了诉讼的流程。但其心思不正,并未将聪明劲儿用在正途上。2019年4月,唐周纯即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缓释期还未过去,唐周纯便已手中拮据。

  2021年8月,唐周纯在网络交友软件上认识小斌,两人线下见面后,他为了显摆,标榜自己是“从事法律行业的”,让小斌有法律问题就来问他。没想到小斌当时果然有一民事诉讼需求,还称自己的好友小李也有需求。唐周纯见有利可图,便一口应承,表示可以做他们的代理律师。

  之后唐周纯一直与自己的三名“客户”保持密切联系,向几人收取了相关材料后,实际并无律师从业资质,也并未在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挂名的唐周纯却告知三人“法院已经成功立案了”,需要“收取咨询费和财产保全费”。随后他在网上找了一份财产保全书的模板,利用P图技术制作了一份文件。小斌三人自然不知道法院文书的真实模样,认为自己的案子进行得很顺利,把一切交给唐周纯处理。

  唐周纯开始以各种名目向他们收取费用,并逐步告诉他们案件的办理过程。甚至在11月,他告诉三人“案子已经开庭,并且均已胜诉”。小斌三人自然高兴万分,询问他:“官司打赢了,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?”唐周纯心知根本没有所谓的官司,赔偿款更是压根不存在,只能想着用各种理由拖延,便说:“法院马上就会执行,你不要着急。”直到12月,一直苦苦等待的小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,唐周纯的谎言才被拆穿。

  唐周纯陈述完事情的全部过程,在检察官面前低垂着头,承办检察官告知其:“此次你在犯罪后自动投案,系自首,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处罚。然而你却是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,应当撤销缓刑,实行定罪处罚,你知道吗?”唐周纯点头:“说我确实对法律一直怀有兴趣,所以这些我都知道。”检察官持续教导:“你虽然拥有法律知识,却没有足够的法律素养,这才导致心怀侥幸,多次犯罪。”唐周纯沉默片刻,随后连连表示:“检察官同志,我记住了,我一定会努力改正,把正确的知识用在正确的道路上。”

  经审查,唐周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之规定,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知识用对地方可以造福社会,而用错对地方则会危害不浅,更会令自己身陷囹圄,受到惩罚。大家在请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时,也应当谨慎辨别对方的合法资质,方法有:通过拨打律师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电话,对律师执业资格的合法性进行查询;或者进入律师所在地司法局网站进行查询等。确认律师具有合法资质,谨防自身诉讼未得到有效代理,还造成经济损失。(文中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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